2013-06-10

飼主的夏日義務

昨天晚上搭電梯時,鄰居說她認識的狗兒小黃,最近出門散步燙傷了腳皮,痛得不敢走路,十分可憐。台灣近日連續高溫,白天帶狗兒出門,除了有中暑的危險,還可能造成腳掌受傷。



前兩天閱讀清水克久先生的文章《夏日義務》,其中提到 1965 年英國 Brambell 委員會發表的「Brambell 的五個權利」。
  1. Freedom from Disease
  2. Freedom from Hunger and Thirst
  3. Freedom from excessive Heat and Cold
  4. Freedom of Movement
  5. Freedom to act our most natural behaviour
清水克久先生解釋,其中第三項「免於極端炎熱及寒冷的權利」,並非單純指「炎熱時保持涼爽,寒冷時保持溫暖」這種表面上的氣溫控制,更包含了適當的人工繁殖,以及飼主應該選擇適合自身居住環境的犬種。換言之,我們決定養狗兒前,除了要瞭解自身居住的環境和氣候,也必須瞭解狗兒的特性、性格,及其繁殖歷史。



如果要在夏季氣溫很容易超過 30 度的環境飼養寒帶犬,絕對必須開冷氣,此外也得適當打薄毛髮,減少毛髮間的斷熱材——空氣層,避免狗兒過度蓄熱。當飼主決定在這種炎熱環境飼養怕熱的狗兒,就必須有保障牠們能夠涼爽一夏的覺悟。

事實上,對於絕大多數的狗兒,台灣的夏季都是極度炎熱的。2013年4月19日,日本寵物保險公司 Anicom 公開的統計報告提到,他們對曾經有過寵物中暑經驗的飼主進行問卷調查,發現最常發生中暑意外的地點是「散步.寵物公園」、「客廳」。



幾近半數的中暑意外都發生在「散步.寵物公園」,原因包括「天氣炎熱」、「在大太陽下奔跑」等等,多是缺乏防護措施所致。至於發生在「客廳」的中暑,比起寵物獨自看家,跟家人在一起的案例反而更多。

一般說來,成犬的舒適溫度約 15~21 度,所以就算飼主覺得舒爽,狗兒很可能已經曝露於容易身體不適的室溫下了。

下面這張照片攝於 2013年6月8日晚間,當時室內冷氣設定在 24 度,也有開一台電扇循環,我其實已經覺得有點冷了……可是,我把一個保冷袋包在藍色墊子裡,Bambi 還會主動把頭靠向墊子睡,似乎覺得這樣更舒適。所以,如果飼主已經覺得冷得受不了,但擔心狗兒仍不夠舒適時,或許也可以使用保冷袋這類輔助工具,幫助狗兒達到舒適溫度。



此外,密閉的車內溫度比我們想像中更高,絕對不可以把狗兒留在車內喔!

大熱天散步,因為狗兒比我們更接近柏油路面,除了直接感受地表高溫,腳掌也會因此燙傷。清水克久先生提醒飼主,腳掌是狗兒流汗的唯一器官,該部位受傷乃是非常危險的事情。所以,在炎炎夏日,飼主有義務選擇比較涼爽的時段遛狗、給狗兒穿上防止燙傷的鞋子等等。其他諸如可以泡水的涼涼衣,我個人覺得也是一個不錯的降溫方式。

我們有義務隨時提供狗兒乾淨的飲水,並購置使其維持適當體溫的空調設備,這是性命交關的事情。此外,如果無法使其維持適當體溫,狗兒感到不舒服的話,精神上也好、肉體上也好,都將陷入無法學習新事物的困境。

清水克久先生建議飼主,用「如果我是狗兒」的角度來思考,想想還能夠做哪些改善。如此一來,定能發現許多答案,建構一個狗子們笑容滿面、身心健康的夏日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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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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